各学院:
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和《山东大学本科生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山大学字【2011】12号),现开展2017-2018学年各项社会助学金的评定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 各项助学金评定要求
昱鸿助学金1个(差额评选产生13名)、喜来健助学金1个、应善良助学金1个、潍柴助学金1个、中海油助学金1个、思源助学金(往届申请者)、亚德客有美助学金(往届申请者)
二、评定对象、评定标准及评定程序
详见《
2017年度各项社会助学金详细信息一览表.xlsx》
三、申请流程
1.申请者需参与本年度困难认定。(2014级—2016级于本年6月份认定,2017级于本年9月份认定)
2.申请者请根据通知要求,填写相对应的表格,纸质版提交至学院。(表格中格式请勿调整,请勿增加或减少页码,无需盖章)
3.申请同学于10月17日14:00-16:00间将纸质版材料提交学院团委(知新楼C座718),学院汇总申请者材料,结合申请者本人情况、表格内容及日常表现,评选推荐最终名单,予以公示并报送学校。
四、其他说明
1.申请社会助学金与国家助学金、山大助学金不冲突,且可兼申请。各类社会助学金不能同时申请。
2.各类申请报名表请、填写要求等信息通过附件下载:
社会助学金要求及表格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