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校学生参加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,根据我校通知(http://portal.sdu.edu.cn/home/-/announcement/wW7u/6807af15-6b48-46f3-bfd8-90da20f85c26)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学校通知的具体内容,政策和补充说明在里边写的新详细了,所有手续需要上网操作,学生参保实行学生本人网上登记、缴费的方式。因校园卡电子服务平台为校内访问系统,涉及支付环节的线上办理请在校园网内进行。使用浏览器进行网上缴费时,如果出现证书不安全或不受信任,请点击同意继续操作,然后跳转到校园卡登录界面,进行登录缴费。网上缴费时间为每天早6:30至晚上22:00,具体的学生参保登记、缴费流程详见(学校通知)附件一。
附件1:学生在线参保、缴费系统使用说明.doc
学院要进行的工作有:
一、医疗保险申请:
1、申请医保:
点击“申请申报”下拉菜单的“医疗保险报名”,进入申请页面。填写完成后点击“申请”并出现“提交成功!”即成功申请医保。若必要信息不完备,请按提示先至相关页面完善信息后再进行申请。
2、弃保:
如若弃保,则点击“弃保”下载弃保证明即成功弃保(下载弃保证明后刷新页面参保状态即更新为已弃保;已进入缴费环节的不能弃保);点击“医保缴费”则视为进入缴费环节。
3、交费说明:
自费类别:
根据济南市社保局南关于2017-2018医疗年度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的文件精神,2014级、2015级、2016级、2017级同学们缴费标准都为每人每年120元。
免费类别:
济南籍(含所属区县)学生属下述情况者,个人不缴费,由财政给予全额补助:重度残疾、农村五保供养对象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等困难人员,以及符 合《济南市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》规定的农村七至十级残疾军人、烈士遗属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、病故军人遗属、复员军人、带病回乡退 伍军人、参战退役人员。
参保时还需同时向济南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,并留存证明材料复印件备查:
(1)重度残疾人员需提供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;重度残疾人主要包括残疾等级为一、二级的视力残疾、听力残疾、言语残疾、肢体残疾、智力残 疾、精神残疾和多重残疾人。
(2)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需提供《山东省城市(农村)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》,且参保时享受最低生活保障。
(3)农村五保供养对象、优抚定补对象等人员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。
证件丢失的,应由原发证部门补发或出具证明。未及时提供补发证件或有效证明的,按正常标准缴费。
代交类别:
根据《山东大学学生医疗保障实施暂行办法》【山大综字〔2009〕37号】文件精神,我校学生2017-2018年度被评为“特殊困难”的学生,其参保费由学校代为缴纳,个人不缴费。网上缴费过程中,系统会提示“免交”。
二、医保缴费:
点击“申请申报”下拉菜单的“医疗保险缴费”,进入缴费页面,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页面下方“缴费”即可缴费。点击“缴费”会弹出缴费金额,确认无误后点击“确认”进入缴费环节。输入自己的校园卡信息(注意:医保缴费不支持代缴,申请人只能使用自己的校园卡为自己进行缴费)后按步骤进行缴费,直至提示“支付成功”则完成缴费。
三、其他说明:
待遇享受期及有关政策:参加了2017至2018医疗年度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,待遇享受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,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报销规定的门急诊、意外伤害、住院等医疗费用,均可以报销。为提高学生的医疗保障待遇,对于已加入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每一位学生,学校筹资为其配套购买商业保险,作为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,不加入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不享受此待遇。
请所有同学于11月13日23:00之前完成申请和缴费,逾期将不予办理医保。
弃保的同学于11月10日20:00前将自己签字确认的《弃保声明书》交给各年级负责人。
免费的同学于11月9日20:00将自己免费类别以及辅助材料报送于各年级负责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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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6日